无偿献血通知

发布时间:2013-10-31

 

为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、《上海市献血条例》关于“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,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”的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13年本市高校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体[2013]17号)文件的要求,我校定于1156日(周二、周三)两天开展无偿献血活动。

一、时间安排:1156日上午830至下午330 

二、地点:学校体育馆

届时由市血液管理中心进校采血,望广大适龄(18~55周岁)师生员工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活动,有意参加者可在当天到学校体育馆进行体检、献血。

三、献血注意事项

1、献血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,或注有身份证号码的其他有效证件。

2、献血者当日不要空腹,也不要吃过于油腻的食物,按正常习惯进餐,但不应吃得过饱。

3、献血前,最好饮用一些糖水,以增加人体的耐受力和调节功能,但也不宜过量饮用。

4、在献血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情绪,精神不必紧张。献血完毕起立时,动作不要过猛,要按住针眼,适当休息后再离开采血室。

5、献血后一两天内,不宜进行剧烈的活动,针眼处要保持清洁,以防感染。

6、献血后不必大补长休,切忌暴饮暴食。

四、说明

根据《上海市献血条例》的规定,本人献血后用血,五年内献一还五,五年后献一还一,终生有效。家庭成员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公婆、岳父母)用血,五年内献一还一。

 

 

红十字会

20131030